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工作原则
(一)政府统筹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区级为主
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免试就近
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程序规范
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政策要点
(一)严管校外培训机构与
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
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组织考试、校外培训班、各类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
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全程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入学流程。
采用统一部署、区级自查、市级抽查方式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二)稳妥实施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
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部门联动审核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
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7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