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教育领域,中央财政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据统计,2013-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专项资金720亿元。此外,鼓励各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多元经费投入体系,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更好的教育,来自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关注呵护
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使每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彰显着政策的“温度”。
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各个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保障。
在高等教育阶段(含高职高专),中央财政建立健全了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补偿等多种方式构成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实现培养单位全覆盖、教育层次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所有区域全覆盖,发挥了较好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从制度上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高中教育阶段,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继续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建立健全中职国家助学制度,免除所有中等职业教育公办学校的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学费,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2012年开始将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助学金标准也在2015年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了2000元。
在特殊教育领域,除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普惠政策上给予倾斜外,还采取了特殊支持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6000元,并每年安排特殊教育补助经费4.1亿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学康复设备、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开展“医教结合”试点等。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特教学校2080所,在校生49.2万人,分别比2012年增加12.3%和29.8%。盲、聋、培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了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