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解读(上)(5)

教育动态2018-12-25王华老师

全面履行省级政府职责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江苏省副省长张敬华

建立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教育优先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大战略举措,必将对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产生深远影响。

当前,江苏省正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全面落实省级政府教育职责,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同时,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部署,抓紧制定对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办法,初步形成由5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总体考虑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阶段性重点任务和要求,每年动态调整考核指标,主动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和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切实发挥考核评价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引领功能和倒逼作用。具体工作中,省级层面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抓统筹协调,使教育现代化建设更可持续。这是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最重要方面。一是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农村学校占59%,农村学校学生占54%,农村学校教师占42%。今年,省政府专门出台1号文件,制定24条务实举措,全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调配师资时优先考虑农村,项目和投入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加快促进城乡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二是统筹区域教育发展。我省苏南、苏中、苏北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必须补上经济薄弱地区教育短板,完善奖补激励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健全经济发达地区支援薄弱地区的长效机制,使经济薄弱地区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三是统筹各类教育发展。协调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更加注重各学段之间的贯通衔接、沟通联系,稳定中职毕业生30%以上的升学规模。此外,普遍开展家庭教育,重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教育合力。

第二,抓内涵建设,使教育现代化建设更受认可。这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要素,也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一方面提高质量,牢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合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科学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多种培养方式。每年在投入17亿元实施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等四大专项的同时,再安排10亿元左右支持一批高水平大学建设。另一方面促进公平。江苏作为率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认定的省份,制定出台了更高要求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立形成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制度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着力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扶持困难群体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点领域,需要完善扶困助学体系,决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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