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解读(上)(4)

教育动态2018-12-25三水老师

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将提升队伍管理与建设水平,可以进一步促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促进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在教师资格、编制、岗位责任等方面的落实。以促进教师资源均衡为出发点,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以创新驱动为背景,推动高校高端人才待遇政策的改善与实施。

针对《办法》,我省将开展如下工作:

一、科学设计自查的评价项目与标准,突出导向作用。根据全省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设计督导评估的内容、项目与标准,充分体现高定位的导向作用。在制定评估指标体系时,以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为主线,把国家确定的基本评价内容与我省教育发展五年规划、促进各类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作为主要依据,明确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基本要求。通过建立与完善督导评估机制,突出指向作用,强化引领作用,发挥导向作用。

二、整合督导方式,保证评价质量与效果。为保证督导评估的质量与效果,针对国家对省每年一次的评估周期,改革传统评价模式,创新督导方式方法,对督导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逐步形成具有我省特点的以综合性督导评估为主,以年度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为辅,多种形式并举的全方位、全过程、多视角的评估制度。在一个周期内,除了按规划、分季度对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之外,年度重点督查主要是针对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专项督查围绕教育难点热点问题设计,着力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政府教育行为。加强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过程管理,调动省级政府的积极性。一是认真落实自查工作,省政府每年都要进行自查,使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调整教育相关政策与策略的过程,成为规范教育行为、强化自我约束的过程。二是合理运用自评结果,作为考核各涉教部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过程监督,自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和学生群体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加强多层面的过程管理,保持导向的一致性和管理方式的完整性,规范政府教育行为,有效杜绝虚假现象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发挥教育督导的激励作用。对各种形式的督导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合理运用、跟踪检查,建立较为完善的促进全省教育发展的激励机制。一是现场反馈。督导结束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要求。二是及时汇报。将督导工作情况和评估结果及时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报,让领导层面全面了解情况,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三是结果公开。在全省范围内通报督导情况、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四是跟踪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情况,省政府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督查。五是建立激励机制。把督导评估结果列入涉教部门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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