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重在制度践行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谈校园食品安全(5)

教育动态2018-12-23王新老师

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该省食安办会同省教育厅督促各地教育和食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免费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食品安全知识宣教、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

三是加强学校食堂硬件建设。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充分利用薄弱学校改造、标准化学校建设等加大投入,积极改善食堂条件,提高食堂硬件设施水平。

四是积极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实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公示动态监管,逐步提高A级学校食堂比例,建立量化、规范和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

山东省: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含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学生就餐的主渠道。为了落实好这一主渠道的食品安全,2011年,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制定并推行了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制度。2013年,该省制定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则出台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明确了学校自查、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四查”制度。同年,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该省做出了“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场所清洁”5项规定,全面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规范。

近年来,该省督促各级政府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把学生食堂列为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逐校查看非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鼓励学校通过内部挖潜、整合资源等方式,腾出闲置的教室、库房、功能室等建设学生食堂。食堂改造、厨具购置、工人工资等经费投入由政府承担。截至2016年11月30日,该省通过连续实施“211”工程(两热一暖一改,即热水热饭、取暖、改厕)、校安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薄”工程等,累计投入18.29亿元改善学校学生就餐条件。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牵扯到方方面面,需要综合治理,为此该省在以下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注重部门联动。该省食安办和综治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深入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省综治办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整治范围,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

二是注重督导考核。该省食安办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单列考核项,同时,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内容。对学校食堂、小餐饮、小食品店、小食品摊贩设置相应条款,纳入检查验收范围。各级综治办和教育部门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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