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克服“我是法官,政治学习与我关系不大”和“我入党早、资历深,不需用再学”的错误思想。
司法工作永恒的主题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如果不坚持政治学习,怎样为大局服务,如果不加强党性修养,如何为人民司法,就会陷入“只拉车不看路”的危险境地。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我们的队伍有一种恐慌,既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本领恐慌”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警示我们学习教育、党性修养是永不止境的,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入党早、资历深”等等不需要学习改造,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增长、职务提升、阅历加深而自然加强的,而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面对社会不断发展与科技不断进步,法律所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所解决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作为党员法官更要不断锤炼自己的党性,锤炼自己的法律思维,拿出滚石上山的韧劲,爬坡过坎的执着,提高自己解决矛盾纠纷的本领,肩负起神圣的职责使命。
四、要克服走过场,表演秀,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
党性修养是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风形于上,俗化于下”是真信、真学、真懂、真用。决不能“演”更不能“秀”,不能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作为工作在基层的党员法官,更要把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赤诚之心,落实在日常、平常、经常,落实在每件事、每一天、每个案件、每个任务上,落实在小事小节小利的选择上,落实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上。要把党性化为一种本能,一种自觉,融入到审判事业中去,无私无畏、清正廉洁、刚正不阿,忠诚履行好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
【2】2017党性分析材料自我剖析
转眼间,即将大四毕业。回顾这一年来的学习和生活,现对自我剖析如下:
一、现有的不足之处
1、理论学习不够。理论学习不系统、不广泛,深度广度把握不够,对现代科学技术、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不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自觉地、有意识地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融汇贯通,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去指导工作。
2、原则意识不强。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方面存在差距,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较少,自我批评的标准不高,讲现象多,挖根源少,讲客观原因多,剖析主观原因少。在保持和发挥先进性方面,对时时处处保持先进性这根“弦”绷得不够紧,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