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出台指日可待 建议重点应落在监护人身上(4)

教育动态2018-07-11才子老师

网友声音

韦贵莲:《颜氏家训》《曾国藩家训》《傅雷家书》等经典作品经久不衰,充分显示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通过立法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非常必要。

石文纲:家庭教育法须明确政府、学校、家长间的各自分工和责任义务,还要设立家庭教育专项经费,确立农村和城市等地区不同的家庭教育投入体制和筹资办法。

宋涤宇:我们迫切需要一部法律来调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教育关系,希望家庭教育法能够保障孩子与父母站在平等的平台上对话。

杨金坤:家庭教育不乐观,家长重知轻德爱跑偏,青少年犯罪见媒端,虐童案、弃婴案、留守儿童泪涟涟。教育部和妇联,抓住问题是关键。明确机构和主体,多部门,专人员,构建立体教育端,权利、责任、义务全体现,经费保障最关键。

李浣:目前我国儿童的家庭教育令人堪忧,很多家长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有的对孩子溺爱迁就,有的对孩子简单粗暴,这都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少年强则中国强,期待家庭教育法早日出台。

王雅萌:中国家庭尤其是城乡家庭间的经济条件差异巨大,他们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若用法律规范来规制家庭教育,需要大力做好调查基础工作。

连真:学校教育是批量化教育,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继续和发展,而家庭教育则是个别化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决定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成效。

张志勇:家庭教育法旨在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关键是怎么落实。我希望家庭教育法制定时多关注、多考虑农村家庭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

黄河:希望国家能以立法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投入家庭教育专项经费到社会基层组织,并且监督专款专用,让广大社区和农村聘请家庭教育专家提供优质咨询及培训。

姚恩明:法律并非化解所有社会矛盾的锐器。家庭作为社会细胞,面临的问题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不应期望以一部法律毕其功于一役。

黄从余:很多人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殊不知对孩子的价值观、人生观产生了很大影响。许多成年人的习惯性犯罪,往往与早年时期的家庭生活经历有关。因此,我对这部家庭教育法充满期待。

梁立旗:说到家庭教育,一般人会认为是长对幼的单向教育,其实,在家长教育孩子的同时,家长也是受教育者。在某些方面,家长也应该真诚地向孩子学习。建议家庭教育法中列出家长要加强学习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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