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幼儿园教职工准入机制
新《规程》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提高了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准入门槛,在学历、工作年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目前,许多发达国家纷纷提高了教师准入门槛,新《规程》也体现了这一趋势。
当前,正值各类教师招考季节。我们在会同人社部门招考园长、幼儿教师或者指导幼儿园自主开展教师招聘工作时,应按照新《规程》要求,严格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的资格条件审核,提高准入门槛,逐步改善幼儿教师队伍学历结构、提升整体素质与水平。
将安全提到一个新高度
新《规程》的另一个显著变化是提高了对幼儿园安全的关注。例如,专门增设了“幼儿园安全”一章,增加了在园幼儿用药安全、园舍装修装饰环保安全、投校方责任险等内容。这既是对近年来各地频发幼儿安全伤害事故的回应,也反映了幼儿家长及社会对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呼声,体现了国家对幼儿生命安全的高度尊重。
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应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在幼儿园规划选址、建筑质量、装修改造、材料选择、日常管理等方面更加注重对幼儿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护,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更加注重教师专业水平提升
新《规程》对幼儿园教职工的职责任务、专业化水平有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例如,在关注幼儿心理健康和情绪变化、针对幼儿特点进行科学适宜保教等方面对幼儿教师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同时,还强调保育员要在做好餐点、卫生清理等常规工作基础上“做好幼儿营养、生长发育的监测和评价”。
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一方面要将这些新要求列入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培训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要通过纳入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鼓励提升学历层次等硬措施,引导和激励教职工把握趋势,自觉提升理论层次、认知水平、专业技能。
认识和发挥学前教育自身价值
透过新《规程》我们发现,学前教育阶段的独特价值得到进一步重视。例如,原来的“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被调整为“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又如,新《规程》明确提出“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