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调动家长积极参与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家长们提供的鲜活题材、丰富的教育材料、新颖的活动方式也让老师眼前一亮、获益匪浅。
民主管理幼儿园事务
新《规程》强调“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加突出了家长在幼儿园教育活动和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家委会除了积极参与幼儿园家园共育、沟通家园信息、协调家园共育的一致性外,其在材料采购、幼儿园施工项目、幼儿园课程改革、日常教育规范等方面还赋有向幼儿园反馈家长意见、参与幼儿园教育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我园在园舍维修、环境监测方面会请家长推荐维修材料、寻找权威监测机构对幼儿园进行监督、管理。在儿童膳食材料的采购方面也聆听家长意见,家委会推荐采购。
用科学育儿知识服务社区
新《规程》提出“幼儿园应当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突出强调了幼儿园在科学育儿方面的社会引领和辐射作用。
学校、幼儿园作为社区先进文化的代表,一方面有责任和义务向社会、社区普及幼儿教育知识、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及时引导家长更新教育观念,自觉抵制那些拔苗助长、违反儿童身心健康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争取家长积极支持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工作,丰富幼儿园教育资源。
著名教育家陈鹤琴说过:“幼稚教育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稚园一方面能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在教育越来越强调生态化的今天,幼儿园教育中的家园合作是一种必然趋势,而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的幼儿园应将家园合作视为自己的重要工作之一,只有这样,才能使幼儿得到更全面的教育,幼儿园、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也才能发挥最大的功能。(作者系四川省直属机关实验婴儿园园长,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特级教师)
精准发力把新《规程》落到实处
李端梅
落实《规程》的关键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如何推动《规程》落实常态化、长期化?
为适应近年来特别是两期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学前教育蓬勃发展的新形势,教育部对《规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在多个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要认真领会和把握新要求,采取精准有效的措施,确保将新《规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