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我们应引导园长和教师意识到这一深层次的重要变化,进一步认识到学前教育对人成长的独特而重要的价值,切实遵循幼儿成长规律与学习特点,坚守科学保教阵地,杜绝“学科化”“小学化”倾向。
建立落实新《规程》的保障制度
新《规程》对于规范幼儿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组织幼儿园学习和贯彻落实新《规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将其纳入各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验收,纳入幼儿园年检,纳入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各类评先树优,纳入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评估,等等。通过这些制度性的举措,保障新《规程》各项规定要求的贯彻落实。(作者系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副局长)
做专业幼儿教师从这里着手
虞静
《规程》明确细化并提高了教职工的任职资格与职责要求,那么教师如何提高个人专业素质?
教育部出台的新《规程》对幼儿园教师的职责作了精炼的说明,对我们认清自己的职责,自觉履行教师的义务,做好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观察幼儿出发
幼儿发展是幼儿园教育的根本目的。幼儿园教师不是“教书匠”,不是死板地将教师用书上已经设计好的活动方案加以实施,而是要在一日活动中,蹲下身、放下心去和幼儿共同活动,感受幼儿的喜悦,体味幼儿的趣味,体察幼儿的疑虑,在深入细致观察的基础上,了解幼儿的需要、兴趣和能力,真正从自己班级幼儿发展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计划教育内容。
观察并了解幼儿是我们开展教育工作的起点,有效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发展是我们工作的目的。作为幼儿园教师,我们应该练就观察和分析幼儿行为表现的能力,这是我们最基本的专业能力。
从环境创设入手
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决定了幼儿的学习和发展不是通过死记硬背来进行的。幼儿园教育要从幼儿发展的实际和能力出发来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一日活动的。
作为幼儿园教师,我们必须为本班幼儿努力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从幼儿发展各领域的关键经验出发,充分关注和利用幼儿的现实生活环境,合理挖掘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材料和玩具,给予幼儿自主选择材料的机会和条件,引导幼儿与这些材料和玩具相互作用,从而获得有益的经验。这就是我们正在努力实践的以班级为基础的幼儿园课程建设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