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实施高校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
教育部表示,将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制订“双一流”实施办法,研究制订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建立信息公示网络平台。推进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更大力度落实“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进一步加大向中西部、东北部地区倾斜力度,加大力度支持培养青年人才。
教育部还将制订实施高校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组织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建设任务,组织高校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建立完善高校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机制,推动高校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深入推进科技评价改革,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和学科评估机制。持续推进“2011计划”取得实效。深化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改革,启动高校专业化智库建设。
今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根据工作要点,教育部将着力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建立健全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督促各地落实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规范学校收费管理。推进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加强改进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力度,推动财务信息公开。
开展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
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暂行办法》。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印发《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办法》。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制订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评估试点方案。开展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
起草完成《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草案)》
2016年,教育部将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立法,配合做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审议,起草上报《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完成《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草案)》。落实《全面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支持体系和评价机制。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法治校园创建活动。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