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更深层次的原因,北京旅游协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认为,带薪休假落实难归根到底是因为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规则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当我国劳动力市场仍在享受“人口红利”,处于供过于求的状况时,劳动者手中缺少谈判的砝码。“你问一个农民工是要加班的三薪,还是带薪休假,他会选择三薪。很多人宁可加班也不休假,因为必须先解决温饱问题,旅游本质上是以物质消费为载体、以精神消费为诉求的高级消费。”刘思敏说。
此外,与黄金周这样的全国统一假期不同,带薪休假的时段非常分散,造成政府部门监管难,当监管缺位时,带薪休假就变成了劳动者个体与雇主之间的博弈,劳动者处于绝对弱势地位,为了保住饭碗,自然有假也不敢休。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多管齐下,监管不可或缺。靠劳动者个人争取,落实带薪休假难度很大,最需要的是加大监管力度和违规惩罚力度,以刚性的约束提供有力的配套保障。
刘思敏还建议,适当增加长假供给,如通过前挪后借双休日用于恢复“五一”黄金周,在8月增加一个避暑黄金周,同时延长春节假期使之形成一个9至11天的超长假。这样就能极大地满足公众对探亲和旅游的渴求。他认为,从长远看,将分散的带薪休假与集中的大长假黄金周相结合,完全可以成为中国对人类休闲模式的一个创造。
提案二:网络拍卖亟待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在提案中提出了关于尽快修改《拍卖法》相关规定的建议,他提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国内拍卖企业已超过6000家。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跟上行业的迅速发展,现行《拍卖法》自1997年1月1日颁行,至今未曾做过实质性修改,一些过于原则的规定已不能有效监管和规范当前的拍卖市场,导致市场频发的乱象缺乏制约机制。
随着我国拍卖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不良机构和个人利用拍卖市场缺乏依法监管的漏洞,在未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拍卖资质许可的情况下,打着“拍卖”的旗号,超范围经营,扰乱了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
《拍卖法》经过近20年的实践,已出现适用范围过窄,对上述非拍卖企业的“拍卖行为”监管无据的问题。如果继续放任,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因此万捷建议,“有必要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尽快修改拍卖法:一是扩大《拍卖法》第二条的适用范围;二是增加关于网络拍卖的条款,使方兴未艾的网络拍卖早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统一市场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建立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拍卖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拍卖这种公开、公平交易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独特的资源配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