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车改革补贴最新消息,广西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开始实行时间(2)

教育动态2018-11-13李天扬老师

非参改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人员;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其他事业编制人员、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

(非参公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关键词:车辆】

哪些公务用车可保留?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11个部门可保留执法执勤用车

此次车改后,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留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省直机关各部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各设区市、县(市、区)按不超过本级现有一般公务用车的10%比例,保留本地区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可保留执法执勤车辆部门:

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含监狱劳教)、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监督、交通(海事)、工商、地税

保留比例分别为

省级40%

市级60%

县(市、区)级70%

组建公车服务中心

车改后,省、市、县三级将分别组建公车服务中心、应急调研接待用车、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等平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关键词:标准】

交通补贴有多少?

省直机关最高1690元最低500元

省直机关设四档(每人每月):

厅(局)级1690元

处级1040元

科级650元

科员及以下(含机关工勤人员)500元

设区市不少于五档:

各设区市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层级划分,原则上不少于厅(局)级、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同一设区市实行统一的补贴上限标准。各设区市之间相同级别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按照中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总支出比改革前低7%以上。我省在公务交通补贴层级上为全国各省最少,补贴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

公务交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已经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方,要根据此次改革的要求重新规范调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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