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关键词:处置】
车辆采取车、牌分离方式拍卖,牌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各类保险随车。
公开拍卖底价以鉴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基准价,车辆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基准价,处置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司勤人员如何安置?可竞聘上岗、内部转岗等
对司勤人员安置主要采取竞聘上岗、内部转岗、允许提前离岗创业、解聘并做好经济补偿以及就业服务等方式解决。
保留公车如何处置?设尾号为G的专用号段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规定保留的公车号牌统一变更为尾号为G(省直机关以赣M开头,各设区市以现行发证机关代码开头)的专用号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