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家长对积分有异议并且现场处理不了需再次核查的,工作人员将为其打印待确认单,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确认。
5.2016年湖里区积分入学规定主申请人和附加分方必须为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孩子的父母)。祖父母等其他亲属非孩子法定监护人的也不能作为主申请人或附加分方进行积分。
6.申请人及时关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ledu.gov.cn)“招生专栏”中的相关公告,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hulijiaoyu2015”,我区的最新招生信息也将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推送。
6.如有积分入学相关问题请咨询以下电话:
湖里区积分入学服务专线:5722668
i厦门平台服务电话:50515165051180
计生问题咨询:湖里区计生局572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