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0年代中期之前,我国的教师配置实行的是计划体制,当时的中师生遵循“哪来哪去”的原则,一般回到家乡所在县进行再次分配。到1990年代中期之后,国家实行了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政策,教师资源的配置机制发生了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乡村教师岗位变得越来越不具有竞争性,越来越缺乏吸引力,具有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较差、升迁机会少等次要劳动力市场特征。
从工资上看,省会城市小学和初中教师的月平均工资分别为2799元和3331元,而乡村教师平均只有2343元和2305元;
从工作量上看,城市教师平均每周上课13.6节,而乡村教师平均每周课时为18.5节;
从职称晋升上看,城市小学和初中教师评上小学和中学高级职称的平均年龄为40岁和45岁,而乡村小学和初中教师却要等到46岁和51岁才能评上高级职称。
我们的调查已经证实,乡村优秀教师不愿意留守乡村,城镇优秀教师不愿意到乡村交流,师范院校优秀学生不愿意到乡村任教。这种状况既伤害了乡村教师的教育情感,也损害了乡村学生的教育利益。
教育发展得不好,底层群体没有机会向上流动
第三,拥有优秀教师是乡村学生的应有权利和人生福祉。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等边远贫困地区。这些地区贫困人口相对集中,贫困代际传递现象比较严重。在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背景下,乡村学校吸引优秀人才的能力日益减弱。然而,随着乡村学校的大量撤并,但凡有条件的家庭都把孩子送往城镇读书了,目前还留守在乡村学校的大多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家庭。如果村小和教学点撤并了,他们很可能会面临失学的危险。如果仅保留了学校却无法配备优秀的教师,那么处于社会底层家庭的子女仍然无法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在“知识改变命运”和“教育蕴藏财富”的时代背景下,这种分层化的教育无疑是对社会公正的严峻挑战。一般来看,教育被认为是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如果教育发展得不好,底层群体就无法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这也将影响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还有4032万乡村学生,占总数的29.2%,279万乡村专任教师占总数的32.6%。确保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让他们都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的命运,是发展乡村教育的重要目标。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为他们配备优秀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