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施暴父母的坦诚相待。同时,对受害儿童也需要心理疏导甚至心理治疗,特别是那些受到比较严重伤害的儿童,比如受到性侵害的儿童。
总之,施暴家庭的未来取决于这个家庭的问题有多严重、孩子的年龄有多大、受暴力侵害的时间有多长以及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等。国外通过对暴力家庭的治疗,大约有80%的孩子回归到了原来的家庭,这对于孩子的成长无疑是最好的结果。
不过,能否回归原来的家庭有严格的标准,必须是家庭的客观情况有所改善,包括:父母自身有所改善,懂得交朋友,至少有一位真正的朋友,可以交流日常生活的感受和愉快经历;必须能在孩子身上发现转变,并能通过亲密交谈和拥抱表现出来;父母必须懂得在出现危机时使用“生命热线”,向专业人士或朋友求助,并将孩子托付给临时护理机构;周末在医院或领养家庭,父母与孩子见面时必须越来越愉快,并有责任感,不能造成家庭生活的紧张。如果没有达到这些标准,把孩子送回家都为时尚早。
记者:对于类似南京养母虐打养子案,有人评论说,“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材”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方式,如果孩子打不得、骂不得,这还能称得上父母吗?如果仅仅因为打了两下就把父母抓起来,那么中国有无数的父母可以被抓起来。对于这些观点,您怎么看?
王雪梅:这正说明我们的整体社会价值观中,还普遍存在着暴力文化,或容忍接受暴力文化。以南京养母虐打养子事件为例,从暴力事件发生后孩子亲人的态度、听证会、检察部门的态度上看,似乎这次施暴者的行为是“情有可原”的,“是一个爱孩子的母亲在行使她的教育职责”。
我们都知道,打骂子女是中国的一种陋俗,用现代观点来看,暴力对待儿童是一种社会疾患。说它是“社会疾患”,是因为它普遍存在且被人们所广泛接受。孩子被看作是父母的财产,父母有权用他们认为适当的方式对待孩子。实际上,研究显示,就世界范围来看,暴力对待儿童的状况,直到20世纪后叶仍然没有大的改观,在中国,这种状况更加不乐观。因此,暴力对待儿童有复杂的社会和心理背景。可以说,就这件养母暴力侵害儿童案来看,大多数人还没有意识到,虐打儿童并致其一级轻伤害是一种罪过,他们仅仅认为这是一种管教孩子的方式。
在过去的一年里,尽管这类儿童暴力事件在中国的家庭里频发,但绝大多数并没有得到社会或司法的干预。事实上,这类对儿童的暴力事件,不是媒体中一再讨论的“情与法”问题,而是对儿童的一种犯罪。这种暴力犯罪不仅对受害儿童、家庭甚至社会都是一种不能原谅的犯罪行为。这不仅涉及暴力观的传承性,还涉及暴力行为也会在暴力家庭中代代传承,受过暴力侵害的儿童更可能成为未来的施暴者,也更有可能在社会上采取暴力对待他人和社会。一个容易原谅暴力的社会,更容易成为一个暴力社会。而一个健康的社会,绝不应该容忍以爱的名义暴力对待孩子,更不能容忍法律对暴力无可奈何。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无论是对于施暴家庭还是对于整个社会的未来而言,无疑都至关重要。(记者殷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