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由各省市制定调整加分政策的实施方案。
建立加分资格审核责任制,实行倒查追责
为便于考生和社会监督,《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确保职责明确、办法清晰。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表示,《意见》对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各省(区、市)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信息公示的内容、办法、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包括评委、裁判)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要严格按照要求翔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专项检查。
为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依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加分造假举报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
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此外,各省(区、市)要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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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回顾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6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