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划出对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2)

教育动态2018-10-10才子老师

倡导举行老教师荣休仪式

  参与研究制定《意见》的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顾明远认为,与中小学教师不同,高校教师本身就是知识更为渊博、水平更高的知识分子,如要加强他们的师德建设,就要以这些教师为主体,强调他们的自尊自律。

  他建议,刚入职的青年教师,要把师德修养作为入职培训的第一课,而对于中老年教师,则主要强调淡泊明志、严谨笃学、敬业爱生。

  《意见》则规定,要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并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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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不得有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背景

  习近平曾提好老师“四大标准”

  今年第30个教师节来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提到的好老师4大标准中,就有一条是,做好老师,要有道德情操。

  “老师是学生道德修养的镜子。”习近平表示,好老师应该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格,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改进师德建设,续梅称,教育部梳理了散见于不同文件的高校师德内容,研究制定《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9日,续梅介绍,《意见》与此前教育部公布的针对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规章一道,构成了对学校教师师德的全覆盖和全口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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