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教师培训体系。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校本五级培训体系网络,全面实施乡村教师全员提升工程,对乡村教师、校长开展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轮训,做到乡村教师全员覆盖。每年的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比例不低于70%,各地(市)、县(区)要将乡村教师纳入本级培训重点予以保障,各学校要落实在校本研修中的主体责任,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常规校本研修活动,实现校本研修常态化。实施乡村教师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针对乡村教师的特点和需求,采取置换脱产、短期集中、校本研修、网络研修与远程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乡村教师开展分类、分层、分岗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斗争教育等内容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重点开展乡村教师访名校、乡村校(园)长赴发达省市培训、送教下乡、特级教师名教师巡回讲学、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培训、优秀乡村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优秀乡村教师出国(境)培训等项目。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着力抓好新任乡村教师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建设23个人口较大县(区)教师发展中心,构建区内外优质教师培训基地—区域性乡村教师发展中心—乡村校本研修示范校—乡村名师工作室—乡村教师工作坊一体化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服务支持体系,实现教师教研与培训一体化,推动乡村教师培训常态化。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
实施“骨干带动”战略。打造乡村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团队,分年度、有计划地开展乡村校(园)长、骨干教师、中层管理干部、班主任培训。自治区名教师名校长评选中,乡村教师、乡村校(园)长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建立教师培训专家库,遴选一线优秀教师进入专家库,承担教师培训任务;地市、县相应建立教师培训专家库,承担本级“送教下乡”培训任务。
(四)重管理—实施乡村教师管理改革工程。
完善教师编制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城乡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在对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的同时,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乡(镇)以下学校,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建立健全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教职工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