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6月8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城镇学校大班额基本消除。同时,提升乡村教师待遇问题,让乡村教师工资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
根据《意见》,我省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学校建设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
同时,要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各地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随着城镇化推进,随迁子女入学成为关注焦点。《意见》要求,对于随迁子女就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简化证明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农村 建设小而优、小而美的乡村学校
有些农村的孩子,由于上学路途远,每天有大量时间花费在上学的路上。《意见》提出,我省要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要改扩建或新建1至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确保完成改扩建、新建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
开齐开全乡村小规模学校的课程,让孩子们拥有更为“完整”的教育。我省将通过开展城乡一体化办学、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等方式,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开齐开全课程。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其纳入到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建设小而优、小而美乡村学校。
目标 2020年 所有学校基本达到“省标”
在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方面,我省定下“时间表”。
《意见》提出,我省要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所有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