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薪资组成
一般教师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
教师按照教师资格规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4200元,大专教师4800元,大学教师5500元。
2.教龄工资
每年80元(每个地区的政策可能不同),随着教龄增长。包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及学年奖等;2017年两会提出教师职称工资,按教师实际教龄发放工资,减少教师职称评定环节掺水分的概率。
3.绩效工资
指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一般在工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4.特优津贴
特别优秀教师享有,由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
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二、《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待遇
1.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公办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不执行此规定是会受到惩罚的。
2.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近几年来,教师的待遇在逐步向公务员的待遇靠拢,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而针对乡村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乡村教育作为教育事业中重要的一环开展相对滞后,我国在政策上对乡村教育听着倾斜,加大了对乡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使得乡村地域的教育在一定水平上得到相对的进步。
三、关于教师编制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