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14所“2011计划”高校之一(“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首批通过认定的有全国14所高校)。
学校将面向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向着“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的目标,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的有关精神,2016年将进行高考成绩、学校测试、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学科特色“五维一体”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学科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
高考科类 专业名称 理科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技术)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城乡规划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机械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文科类 金融学 会计学 法学 工商管理 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