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单独再婚夫妻在《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印发之前已经生育的,如何处理?
答:鉴于单独再婚夫妻生育属于单独两孩政策的细化,所以,在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之后,《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之前,符合《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但是没有办理再生育证的,立足于批评教育,不作实质性处理。其他不符合《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的违法生育,仍按《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单独夫妻在生育前是否必须办理再生育证?
答:必须办。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生育政策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再生育证。也就是说,夫妻再生育必须依法办理再生育证,否则,如果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将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