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面是市卫计委副主任韩立为我们详细介绍这方面情况。
主持人:好,韩主任。首先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这次《条例》修改的背景是怎样的?我市单独两孩政策执行情况如何?同时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对我市出生人口规模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韩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策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计生法》的决定,这是新一届党中央审时度势,从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现实出发做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部署。为了落实中央决策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需要及时对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出修改,以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我市依法有序平稳实施。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完成了人口控制的各项任务,而且顺应人口形势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不断创新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三十多年来,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广大人民群众做出了巨大牺牲、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正是大家共同的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做出了重大贡献。应该说,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也是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从目前看至少有三方面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二是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期看,可以直接带动住房、教育、健康、家政等方面的消费需求;长远看,新增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后,对降低人口抚养比,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更为显著。三是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全面两孩政策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使家庭规模有所扩大,有利于构建稳定的亲缘关系,增强家庭的代际支持、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