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执行。
调剂与破格复试
(一)调剂
学校统筹使用国家增加的招生计划、生源不足专业的剩余计划和预留计划用于接收调剂考生。
1.调剂申请由考生自愿提出,其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学科门类国家线,同时达到申请转入专业复试线。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申请条件和办法在学校接收调剂公告或相关单位复试细则中明确。其中:
(1)全日制调剂。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原则上应为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或应届生),对已取得学术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学科)竞赛奖励的优秀考生,可适当放宽条件。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申请要求和条件参见我校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考生调剂的公告》。
(2)非全日制调剂。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
2.调剂手续
(1)申请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和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考生一旦确认录取则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2)单位内调剂由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进行调剂;跨单位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调入单位审核同意方可参加复试。
(二)破格复试
1.破格复试申请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破格复试要求的以下两类我校一志愿考生,可申请破格复试:
(1)初试成绩总分位列报考专业第1名,或者在所报考专业的所有达国家线考生中排名前10%,其一门公共科目单科成绩低于国家线5分以内。
(2)单科成绩达到单位复试线、总分低于单位复试线10分以内(且不低于国家线),在创新实践、重大比赛、社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在全国大学生竞赛(“挑战杯”及其他列为教育部、财政部资助的竞赛项目)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励(团体获奖需排名第一);获得其他全国或省部级竞赛相同等级奖励的,竞赛水平和获奖层次需经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认可,方可作为破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