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引导。
5、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季节和假日安排好值日保卫工作,对学校突发事件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党支部主要职责
1、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2、管理安全教育。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
(三)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处室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各处室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带领校内安全人员学习交流。
5、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安全工作的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四)教务处主要负责:
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它有关规定。
2)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家长,对缺课学生班主任要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
4)根据教学内容实际(特别是体育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5)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