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上级要求,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4、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困难和问题。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对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6、负责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三)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议事制度。
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使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学校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传染病预防安全教育;防踩踏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
坚持学校安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月报制度。每月1日前,学校将上月开展的检查及整治情况(包括:揸查时间、人员、部位、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期限、责任人、措施、效果及意见建议等)认真总结,归档并逐级上报。
2、坚持学校安全典型人事月报制度。
要设安全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归档当月安全工作中的大事、要事、先进经验等典型事迹,并随学校安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月报表逐级上报。
3、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发生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上级领导。
三、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l、学校法人代表,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代表学校与教育局,街道派出所签订《校园安全责任书》,协调学校周边公安、派出所、城管、交警中队、社区居委等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2、建立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3、建立建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目标管理实绩纳入教职工、干部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