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2、教学实验安全,即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
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五)政教处主要负责:负责进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相关活动组织。
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等安全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1、交通安全,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中的交通安全。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种活动,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各种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后才能组织学生前往。
3、消防安全。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特别防止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与总务处配合管理)
4、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学校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设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请求依法处理。
5、加强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学校与派出所、交警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互谅互让,互敬互爱,遇事不冲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证每学期到校至少作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