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3)

活动方案2018-09-11李一老师

(二)突出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两个环节集中宣传(8月-10月和2019年1月-3月)。

一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各自业务平台、办事窗口、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载体,推送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动画片、宣传海报、短信和平面宣传资料;二是市经普办在重点楼宇、一二环道路、公交站点、地铁站点等,推送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动画片、宣传海报及平面宣传资料;三是区县、开发区经普办在政务大厅和各审批单位办事窗口投放经普宣传资料,LED屏或电子屏定期播放经普公益宣传片或宣传口号。在社区和各类市场经营场所投放经普宣传资料,张贴经普宣传海报。有电子屏幕的物业、社区、企业、机关等播放经普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针对普查对象发送宣传资料等。普查中心负责。

(三)主流媒体宣传(8月-10月和2019年1月-3月)。

参照国家做法,宣传部联系西安电视台,分别在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电视台主要频道播出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联系西安发布、广播电台、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华商报以及网络媒体等,现场报道,刊发文章或新闻稿件,扩大宣传传播。普查中心、综合处负责。

(四)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9月)。

以经济普查为主题举办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通过开放日这一重要的统计公开平台,深入宣传介绍经济普查,讲述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号召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普查。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媒体基层行(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

组织市级主要媒体深入普查一线,零距离接触经济普查,录制、报道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我是经济普查员”的一天工作记实。视情况开展普查执法宣传,进行采访并刊发相关报道,借助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和号召力,扩大宣传效果。普查中心负责。

(六)“西安统计”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7月至普查全周期)。

开辟专栏,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解答社会关注的问题等;开展线上专题活动,以图片、文字、动画、漫画等方式记录四经普期间发生的点滴故事,展现统计人的工作风貌;组织已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的区、县共同刊发,联动扩大宣传效果。“西安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统计局外网站统一开始普查宣传工作(弹出:经普宣传标语、经普公益宣传片、我是经普小助手”“经普动态”;公布市、区县、开发区经普办电话号码)。综合处、办公室、普查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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