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最新)

活动方案2018-09-11李一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国家及省经普办领导下,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统筹协调,上下配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8年)

1. 年初在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做好四经普前期宣传,包括在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网站及“双微”等平台宣传及在南京市主要路段悬挂经普宣传横幅等(1月,已完成)。

2. 开设“四经普”专题网页(4月底,已完成)。在江苏统计信息网开设“四经普”专题网页,及时发布经济普查信息,做好网站宣传。

3. 征集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并报送国家经普办(4月底,已完成)。

4. 做好经济普查国家级试点宣传(6月中旬,已完成)。按照经济普查国家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试点期间的经普宣传,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民生类报纸等渠道开展宣传。

5. 召开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专家咨询会(8月底前)。围绕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及方案,征询宣传部门、专家学者、主要媒体的意见建议,探讨新媒体环境下经普宣传方式。

6. 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8月底前)。

7. 召开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8月底前)。

8. 印制全国统一的经济普查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材料并发放市级经普办(8月底前)。

9. 制作经济普查宣传品(9月底前)。

10. 举办以经济普查为主题的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10月底前)。围绕经济普查,开展《新华日报》专版宣传、江苏政府网在线访谈、公众号有奖竞答、“双微”平台“您身边的经济普查”摄影作品展示、媒体基层行等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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