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预防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4)

活动方案2018-08-24王新老师

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9.县团委: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10.县妇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11.县残联: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12.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治理内容及措施

1.落实部门职责,做到齐抓共管。

建立健全治理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治理成员单位既要在县治理领导的协调下,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又要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治理责任领导、治理部门及负责人,组建治理工作班子,通过网络、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治理工作部门信息,并及时更新;根据职责要求制订具体的治理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2.落实预防措施,做到有效治理

1)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学校每学期通过主题班会、校会等形式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政法系统单位及县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每年一次进校对学生进行法制、道德、安全等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专题培训、发致家长信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2)建立和健全制度。学校要组建工作班子,成立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和处理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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