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大会决议中要把握的三个环节:一是做好审议意见说明。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党员干部到村民代表家中访谈等形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有关政策、要求、措施和必要性等,落实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知情权。二是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表决决策事项,必要时可邀请驻村工作组成员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会议要先宣布审议意见并加以说明,后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对大多数人同意、少数人反对的决议事项,再次走访群众,弄清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对未能通过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决策确实错误的及时中止,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待条件成熟、措施完善后再立项审议。
(五)两公开。公告决议公开一律在村活动场所和各片区三务公示栏公示7天,有村村通广播的,要发挥大喇叭作用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可以多样,力求群众明白,公开面广。公示期满没有疑议的,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所做的决议,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对个别有疑议的群众,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普遍较大,疑议较多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群众公开。落实中遇到突发情况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继续启用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
实施结果公开要在工作结束一周内进行,公开形式不定,但必须面广、清楚、细致,对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要对帐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各村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并将其作为今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抓落实,乡党委将下派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干事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全过程参与四议两公开工作。乡党委还将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报告范围,每半年进行述职。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各村党总(支)部要在《木垒县村(社区)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手册 》中详实记录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实施过程。要严把村民代表素质关,切实把有一定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能够代表村民利益诉求的人选为村民代表,为四议两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各村党总(支)部要充分发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整合村理财小组等群众监督组织作用,成立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组织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结合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狠抓干部培训,提升村干部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的水平,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成为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