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6)

活动方案2018-11-10李天扬老师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各机关单位需高度重视和支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各部门、机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建章立制,强化督导。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同时,结合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狠抓制度和规范建设,着力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长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

(四)落实责任,严格追究。镇消安委将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强化政府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办中心、民政办、卫生院、宣传文化办等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实施标准管理;安监中队、安委会、规划建设办、城监中队、派出所、工商等部门要依法查处易燃易爆企业、大型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物资仓库安全隐患问题;出租屋管理中心、民政办等部门做好老旧民居、出租屋等场所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引导社会单位更新观念,强化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抓消防工作意识的培训,提高统筹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强化本单位“消防明白人”的培训、培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国集中专项整治。按照全国部署,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城市综合体等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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