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1】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学校消防工作基础,按照《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函〔2017〕54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黄永健担任组长,县教育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消防法》及省、市、县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消除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总校负责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督查,县教育局对全县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查。
(二)排查重点。
1.学校幼儿园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开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数量充足并畅通;全封闭的学生宿舍是否开设了专用逃生通道(钢化玻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