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多警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机关相关部门、各基层大队要加强对各公安警种及公安派出所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持续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机关相关部门、各基层大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充分动员街道、乡镇、社区村和社会单位力量,充分借助广播、电台、报刊、网络、户外视频等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严格督导考评,落实工作责任。支队要组织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波次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支队纪检部门要开展专项督察。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严格督办整改,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第2篇】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2017年4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发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分行业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救援执勤战备,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各地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地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视频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消防安全;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消防安全;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