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扩大贫困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据《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着力解决贫困农村幼儿“无园上”的问题。
2.加大学前教育免费力度。加大贫困村学前教育免费力度,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3.加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的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村小学和教学点,保障贫困农村儿童就近入学。规划总投资13.48亿元,改造建设薄弱学校1063所,建设校舍39.9万平方米,新建室外运动场地42.2万平方米,围墙7.4万米,护坡3.5万立方米,购置图书26.8万册,计算机1.5万台,教学仪器设备3546台,课桌椅3.8万套,学生用床2.8万套,食堂设备102台,饮水设施1380台。
4.对贫困家庭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优先安排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对贫困家庭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并按照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带动家庭脱贫。
5.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到2017年,宽带网络覆盖所有中小学和教学点,“班班通”建设覆盖所有班级,让学生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6.加大升入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一是对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和生源地县级财政按6:4分担。为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办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政府贴息,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二是整合各类高考奖励资金,对当年预定脱贫家庭考入二本以上高等院校的学生实施全覆盖资助。
(二)精准对接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招生扶贫。
7.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外省省属重点高校、省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地方高校农村生源专项招生计划和省属医学院校农村全科医生定向培养计划给予我市最大的倾斜和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贫困家庭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