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2)

惠民政策2018-07-19王华老师

1 参保人员本人的身份证

2.医保卡

3.医疗费用发票

4.费用汇总清单

5.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6.医院收费级别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单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到各业务经办窗口提交报销资料;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按政策报帐,直接转账到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卡或株洲银行账户;

4、参保人在银行任一网点或银联柜员机上刷卡核查或提取。

报销范围

以下是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2.斗殴、酗酒、吸毒及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

3.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所致伤病的;

4.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或者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其他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办理地址

株洲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

电话:0731-28681651

石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政府院内

电话:0731-22629935

天元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607号

电话:0731-28818620

株洲县社会劳动保险局

地址:株洲县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阳南路54号

电话:0731-275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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