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低保困难户申请条件标准及补助相关政策(2)

惠民政策2018-07-10李天扬老师

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聚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对困难群众解困帮扶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除标准逐步提高外,住房、医疗、教育、就业、临时补助等配套救助政策也不断完善,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去年,低收入认定标准由原来按低保标准上浮50元提高到按低保标准1.5倍计算;建立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惠及3万多名困难群众,救助比例由原来的70% 提高至80%;历年累计投入超过2.9亿元改造双低家庭优抚对象危房4659间;今年又完善了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建立起自然增长机制,镇级救助标准提高至少93%;等等。今年以来,我市向“双低”家庭发放医疗救助金174万元,惠及低收入群体2680人次;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约300万元,救助困难家庭1485户次。

今年民政部门将努力办好两件民生实事

今年政府承诺为市民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中,帮扶大病群体和关爱老年人群两件实事,均由市民政局牵头办理。市政府焦兰生市长高度重视,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到了市民政局调研,了解上述两件民生实事的开展情况,并与民政部门交流研究解决思路。

按照今年十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我市今年将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放宽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标准,提高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调至90%以上,提高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标准。市民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办好两项民生实事,进一步完善困难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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