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救助到位。一要全力筹资。在用足现有低保资金的同时,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兜底保障。二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按月将低保资金发放到户。三要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保障对象的跟踪管理,对新发生的不符合低保条件和扶贫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核减;对因灾、因病、因突发事件等致贫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要及时进行增补。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标准开展认定和清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市政府将对此项工作实行严格的督查和验收制度,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