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州城区及农村最新低保标准一览
市民政局落实省民政厅多项“惠民大餐”,从4月1日起,对2018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让全市困难群众在春日暖阳里感受身体和内心的温暖。
中心城区(含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低保标准由2017年每人每月560元调整为600元。其他县(市)低保标准由2017年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5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每人每年4500元调整为5000元。除低保标准外,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孤儿供养标准等社会救助标准也均有上调。
据了解,今年在重点优抚对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保障、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保障冬令春荒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荆州市民政局将进一步提升救助标准和保障水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2017年荆州市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全国全省扶贫线
为兜底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2017年以来,市民政局与市扶贫办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明确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高于扶贫线,确保2019年底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在对象衔接上,实现应保尽保。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暂无法脱贫或脱贫后再返贫的家庭和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全部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
在政策衔接上,充分利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成果,将所有非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强医疗救助。将所有非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强临时救助与慈善救助。对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特困人员,在保证集中居住住房质量的基础上,配套建好消防安全、无障碍设施和活动场地。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同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等兜底性保障政策。
据悉,2017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至每人每年4500元,高于全国全省扶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