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荆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荆州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荆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③《职业技能培训通知书回执》;
④湖北银行存折;
⑤社保卡;
⑥两张一寸登记照片。
办理流程
步骤一. 失业人员从原单位劳资部门领取。
①《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通知书》(对个人);
②《职业技能培训通知书》。
步骤二. 失业人员持《职业技能培训通知书》到市就业局一楼大厅7号窗口办理技能培训登记,后到三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步骤三. 失业人员凭上述资料到市就业局一楼大厅5号或6号窗口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完成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手续。
步骤四. 失业保险科从次月开始逐月将失业保险金划入代发银行,由银行转入失业人员留存的个人账户,完成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1.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荆州区荆中路育才巷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