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低保困难户申请条件标准及补助相关政策(2)

惠民政策2018-06-30李一老师

     在日常管理方面,规程明确,我市将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A类是指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并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家庭;B类是指家庭中有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并且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C类是指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并且收入来源不固定的家庭。

     规程明确,对低保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按比例增发一定数额的低保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其中,A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增发低保金;B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20%增发低保金。

     规程同时还规定了12项不得获得低保的情形,明确骗取、截留、挤占、违规办理等涉及低保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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