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产假最新规定及生育津贴一览
根据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巢湖市及时对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津贴发放标准为: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的,按0.5%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在享受3个月津贴标准基础上,增发两个月津贴。有两种情形的另增发生育津贴。分别是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调整后,原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各增加1 个月生育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
“生育保险”男女福利大不同
男职工用缴生育保险吗?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费,公司缴纳比例为0.8%,但是无论男女都需要缴,缴满1年即可享受生育待遇,但男女职工享受的福利有所差异。
男职工福利:(1)若配偶没有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交生育保险,男员工依法缴纳保险超过一年,可以代替配偶报销生育保险;(2)享受陪产假和相应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福利:(1)产假;(2)生育津贴;(3)生育医疗费;(4)一般情况下只有女性可以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时必须给4个月的平均工资。
巢湖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宣传问答
问: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均应按《巢湖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问: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用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为0.4%;企业的缴费费率为0.8%。其他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