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识别不够精准,没有完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识别。贫困户数据采集的完整性不够、主要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不够明确,档案管理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有缺少有关记录的情况。
2.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首先,各级扶贫信息平台建设缓慢,投入使用也较为滞后。其次,对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统筹指导不到位,对动态管理的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步骤认识模糊,导致工作启动不及时、信息更新进度缓慢,已脱贫的没有及时剔除,该补进的没有及时补进,影响了扶贫资源配置的精准度。
3.信息管理协同能力不强。扶贫工作日常信息管理普遍采用传统的excel或者word进行数据录入、分类、统计和汇总,造成信息文档和数据不能有效的共享,同时增加了大量重复工作。各级人员获取信息不对称,导致扶贫信息不及时、不精准。这就需要一个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把数据存入统一的数据库,集中存储,并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共享和更新,并且通过权限进行分层次和角色进行管理。
4.
由于没有责任主体对信息共享的组织协调和运行工作负责,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没有对信息资源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从而影响扶贫信息资源共享,导致信息重复录入,信息利用率低,信息服务缺乏针对性,信息资源的质量、精确度和可以开发利用程度都不高。
三、建立大数据平台的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精准扶贫是关键工作。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身处“大数据时代”,运用“大数据”思维,用全部数据代替随机样本,让数据发挥能量提高效率,从而真正实现精准定位,做到精准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