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实行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津贴补助,是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措施。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在组织上、资金上、措施上予以保证。
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提高乡村医生的津贴标准,提高部分由市、县(市、区)承担。
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乡村医生享受津贴补助的顺利开展,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统筹协调,实行责任制管理。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要做到资金使用合理,发放公正公开,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
要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经费专账核算制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乡村医生补助经费;严禁贪污、拖欠、克扣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杜绝徇私舞弊行为。
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跟踪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经办乡村医生补助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清正廉洁,无正当理由不得对符合享受津贴待遇的对象拒不确认,或者无故拖延确认时间;也不得擅自批准扩大享受津贴待遇的范围。
安徽省乡村医生补贴【2】
安徽乡村医生补助资金7月起实行“一卡通”发放5月3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按时足额规范发放乡村医生补助资金,从今年7月起我省将全面实行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按季打卡发放到人。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负责同志介绍,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卫生部门审核和确定的村卫生室人员情况,统一在商业银行办理“村医补助资金”个人专用卡,此卡仅用于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发放,不得用于存放其他项目资金。
按照“按季预拨、半年结算、及时清算”的原则,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季打卡发放。
县级财政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将村医服务补助资金打入“村医补助资金”个人专用卡。
发放资金不少于本季度应发资金的90%。
其余10%用于考核清算,实行多退少补。
据了解,村医服务补助资金包括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含补充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
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当年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的35%补助到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