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以下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三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31日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相关待遇从2015年1月份开始补发。另外,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该局还将结合潍坊实际制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相应调整“老军工”、“老职工”、“老知青”等社会特殊群体养老待遇。调研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办法。扩大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医院范围,重点增加市区和江宁区之间的联网医院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