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国企改革方案及工资待遇规定全文解读(2)

惠民政策2018-07-25王新老师

国资委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后,彭华岗曾公开表示,“四项改革”试点不设时间期限和批次,随着试点经验的积累和改革的深入推广,试点将逐步转为日常改革推进工作。

2015年被称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之年,9月13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国有企业改革路线图日趋清晰。9月14日在国家五部委举行的发布会上,相关人士透露,2015年,国资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企业中积极推进包括直接授权试点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试点工作。

之前有消息称,新的试点将不像的“四项试点”一样,局限在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但该消息没有得到相关权威部门的证实。

目前国资监管的110家中央企业,其中有50家的负责人由中组部直接任命,其他的由国资委任命。

地方实施方案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或将进入密集发布期。

李贻煌表示,6月,江西省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指导意见》出台后,江西迅速贯彻落实修改完善了《江西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并即将印发。下一步将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增强活力;大力推进市场化战略重组,不断增强控制力;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不断增强影响力;把国企改革和“双创”相结合,不断增加创新力;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

中国经济时报从吉林省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吉林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完成意见征集,文件基本成型,即将择日发布。

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河北、广东等少数地区发布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从已有的方案看,多数地区的方式均为落实和细化中央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一些省份提出将在省内试点。

广东省在实施方案中表示,将区别省属国有企业管理级次和功能定位,分类推进改革。对具备试点条件的企业鼓励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进改革。

实施方案称,将对广东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财务预算信息公开、经营者长效风险金制度、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等改革试点;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50家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20家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经营者和员工持股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市值管理等改革试点。推广试点经验,形成示范效应,整体带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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