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特色村庄保护
深入挖掘传统村落,加强特色村庄保护,彰显传统村落风貌,传承优秀乡土文化。
一、现状
全省目前初步认定的各类特色村庄478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1个,中国传统村落16个,国家级特色景观旅游名村2个,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村17个,旅游特色村91个(详见附录)。
二、特色村庄保护发展目标
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化,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乡村,促进村庄发展更具特色、更有活力、更加生态。至2030年,全省各类特色村庄达到4000个左右。
三、特色村庄保护与规划分类引导
——历史文化特色村。发掘乡土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村庄建设成为历史底蕴丰厚、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加强保护传统街巷、古树名木、沟渠河道等古迹。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建筑周边新建建筑物风貌应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严格控制人口密度,新建住宅应异地就近选址,对村民进行集中安置,避免对古村落造成破坏。到2030年,形成400-500个历史文化特色村。
——民俗风情特色村。实施美丽乡村特色提升工程,挖掘乡土民俗,传承乡土风情。按照“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定位,打造精品村、精品区块、风情带。到2030年,打造800-1000个民俗风情特色村。
——自然风光特色村。严格保护传统村落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格局。发展乡村旅游等新经济业态,完善接待服务设施。到2030年,打造1000个左右的自然风光特色村。
——产业发展特色村。立足区位条件、自然禀赋和产业基础,探索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体系,增强科技支撑,实现农村产业的多元化和特色化发展。到2030年,产业发展特色村达到1000-1500个。
——城郊休闲特色村。保护乡土自然景观,塑造有别于城市的特色乡村风貌,积极发展城郊休闲产业。到2030年,打造城郊休闲特色村600-7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