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同工同酬规定政策【集锦】(5)

今日资讯2018-09-05才子老师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50条规定:

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一年时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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